
郑州刑事律师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车速过快颠伤乘客 保险并非逃责借口
2014-09-17 09:17:58 来源:
2013年4月18日,赵某乘坐某客运公司客车从重庆市涪陵区到湖北省宜昌市。客车行驶至涪陵区李渡长江大桥时,因车辆速度过快且发生颠簸,赵某不慎颠至过道,腰背部受到损伤。经鉴定,赵某胸12椎压缩性骨折,构成10级伤残。赵某受伤后,先后在重庆市垫江县、湖北省葛洲坝中心医院等地诊治。
事后,赵某要求客运公司支付相关损失遭到拒绝。客运公司认为,他们已向保险公司投保,应该由保险公司直接向赵某赔偿。因双方未能对损失赔偿达成协议,赵某诉至法庭,要求客运公司支付医疗费、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5万余元。
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,判令客运公司赔偿赵某各项损失两万余元。
法官庭后表示,本案中,客运公司是取得从事旅客运输资格的单位,因此,赵某购票上车后,双方的旅客运输合同即成立生效,客运公司未能安全地将赵某送达目的地,构成违约,应承担赔偿赵某损失的民事责任。
对于客运公司认为其投保有承运人责任险,赵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,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,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属另一法律关系,与赵某的旅客运输合同没有直接关联。客运公司向受害人赵某赔偿后,可依商业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。因此,对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间的商业保险合同,法院不予审理。
- 大家都在看

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